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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复

来华实习

编号  4164475092

姓  名

CHENGONG

留言时间

2019-09-02 12:09:39

留言标题

来华实习

留言内容

根据上海出入境管理局政策:在境外高校就读,受上海企事业单位邀请前来实习的外国学生可申请S2签证(短期私人事务)并加注实习。但是我在菲律宾大使馆马尼拉签证处申请,工作人员说根本不知道这个政策直接拒绝了。这怎么办?

处理时间

2019-09-05 19:01:46

回复部门

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在境外高校就读的外国学生,受上海企事业单位邀请前来短期实习的(6个月以内),可以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由邀请单位持申请人境外高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实习协议(意向书)及单位出具的经济担保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提交申请,三天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上海口岸签证机关出具《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通知单》,邀请单位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发送给入境实习外国人。外国人持该受理单抵达上海口岸后办理口岸签证。具体内容请详询上海口岸签证接待室,联系电话:021-68346939,电子邮箱:shcrj3@163.com.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