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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外交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移民局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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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现公告如下:

      一、自6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上海暂停作为第一入境点,增加成都、长沙、合肥、兰州为第一入境点,增加武汉为备用第一入境点。

    调整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为:成都、长沙、合肥、兰州、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武汉共16个,其中武汉为备用入境点。

    二、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

    三、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

    四、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的安排及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民航局 

    外交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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