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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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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工作规定,定于2023年12月26日至27日组织开展公开招聘面试等工作,现就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明确的合格分数线和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请于公告发布后2日内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并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扫描件(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报中央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机会的,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
三、资格复审
复审于12月26日8:30至9:30进行,8:00接受考生报到,截至当日9:30仍未到审查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综合管理岗1、综合管理岗2以及标准化研究和科研项目管理岗复审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B座4层,其它岗位的复审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C座9层。
考生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
2. 笔试准考证。
3.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4. 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5.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信息表》(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政治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在后续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试用期内,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专业能力测试
按照岗位要求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于资格复审后进行,形式为上机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小时。
五、面试
综合管理岗1、综合管理岗2以及标准化研究和科研项目管理岗面试于资格复审后进行,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B座4层。其它岗位面试于12月26日下午和27日全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C座9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体检
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以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岗位,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并通报学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和考察合格考生参加。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项,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免测1000米/800米长跑。体能测试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供招聘单位评价参考。
八、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九、其他事项
1.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确保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
2.参加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3.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联系电话:010-66265978,010-66265421。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人事司
2023年12月18日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
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