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正文

    外国人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

  • 我国对外国人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主要包括:

    一、在港澳地区的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政策。与我建交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到香港、澳门地区后,经在香港、澳门注册的旅行社组团,可免办签证进入大湾区内地9市和汕头市旅游。活动范围为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和汕头市,入出境口岸为上述10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停留时间不超过144小时。

    二、东盟国家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东盟国家旅游团(2人及以上,持普通护照),经我国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可由桂林机场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出境,活动范围为广西桂林市行政区域,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停留时间不超过144小时。

    三、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乘坐邮轮并经由中国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5天,活动范围为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

    四、外国人入境海南免签政策。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挪威、乌克兰、意大利、奥地利、芬兰、荷兰、丹麦、瑞士、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阿联酋、卡塔尔、摩纳哥、白俄罗斯等59个国家人员持普通护照,因旅游、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短期来华事由(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可免办签证入境海南停留不超过30天。入出境口岸为海南省所有对外开放口岸,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

    以上政策停留计算时间均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如入境人员符合与中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适用中国单方面免签政策的,可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