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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 年 01 月 3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国家移民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移民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移民和出入境有关政府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载体、增进公开效率,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助力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深化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公务员招录、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确保时效性。不断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突出重点领域、围绕舆论关注、回应群众所需,依托官网、政务新媒体矩阵等多种渠道,2022年共发布稿件信息1.4万余篇,举办和参加新闻发布活动11场次,总点击量超15亿次,有效拓展了服务范围。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相关举措等方面的通俗化解读,保障必要人员出入境顺畅,服务构建健康、安全、有序的中外人员往来秩序。

(二)拓展服务平台,深化管理运用。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门户网站所属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快捷、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在巩固发展中、英语版本门户网站的基础上,上线运行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网站“俄、法、西、阿”语言版本,建成涵盖联合国六大官方语言版本的政府网站,集成式、多功能、国际化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立,移民和出入境事务服务更加优化,促进和保障了中外交往交流,助力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深化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24小时为中外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精细的移民管理政务服务,全年为中外人员提供多语种政策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万次,平均满意度97.3%,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服务4750万人次,移民管理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攀升。

(三)落实监督监管,强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域监管和规范发展,落实常态化监督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技术安全防护演练,确保信息数据安全。严格按照制度程序要求,申请下线1个政府网站,依托国务院办公厅统一监管平台,加强对移民管理机构现有2个政府网站、314个政务新媒体监督监管,打牢安全发展基础。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网站总访问量达1.59亿,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作用。全年累计办理政府网站网民留言2189条,办结率100%,积极吸纳中外人员对移民管理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咨询需求,便利各类群体获取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微信订阅号、微博号粉丝分别达210万、66.5万,政务新媒体矩阵总粉丝超300万,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突破,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3年,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对移民和出入境领域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升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两会提案办理及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68件,其中主办件(含独办、分办)14件,会办件34件,参阅件20件,无公开答复;办理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四次会议提案38件,其中主办(含分办)件10件,会办件23件,意见和建议5件,无公开答复。

(二)本年度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