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 实施降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降低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