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线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7月9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前期已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仅发送附件2)。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lcrjbfjczzzl@sina.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递补考生以附件形式随电子邮件发送:报名登记表、本人证件照电子版(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上照片一致,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某.jpg”)、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文件名称为本人姓名,jpg格式)。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7月9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jlcrjbfjczzzl@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报考边防检查站职位(300130001001- 300130001006)的考生请于当日7时30分报到,报考边境管理支队职位(300130001007)的考生请于当日8时报到。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金鑫街1077号(地图及参考路线详见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有公派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公派留学相关材料。
(六)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有服役经历的考生,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及心理测评同步进行,请考生按照上述顺序将材料装至透明文件袋中,报到时交工作人员。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审查结束后将退回原件。
四、体能测评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后,将进行体能测评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其他环节。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面试安排
此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面试于7月29日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6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截止当日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待资格复审时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比例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7月31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当日6时在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前注册“吉祥码”(“吉祥码”注册方式详见jl.gov.cn/jxm/)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的防疫行程卡,报到前总站将进行查验。考生需严格遵守长春市疫情防控要求,需要隔离观察的,要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因防控要求会根据各地疫情发展情况产生变化,请考生及时咨询长春市疫情防控部门,询问是否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体检,当日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体检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431-8996233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