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
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7月25日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充分肯定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了各类市场主体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争取全年经济发展好成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广大市场主体攻坚克难、实现更大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为保护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保护支持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和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强化法治保障,着力营造保护支持市场主体的执法司法环境。要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套路贷”、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厉打击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严格规范刑事立案、案件管辖和异地协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妥善化解因疫情停工停产、延迟支付报酬等引发的各类涉企矛盾纠纷,推动和帮助解决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的难题。要加强对当前经济金融风险和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积极稳妥推进案件侦办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严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要优化服务管理,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更多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公安部出台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的落实,狠抓今年以来出台的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依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10项措施、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6项新措施和移民出入境管理服务10项措施的落实。要在认真抓好已出台的各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移民和出入境等管理服务领域持续发力,不断研究推出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新政策新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会议强调,要抓好教育整顿,集中整治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聚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紧盯执法办案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权力寻租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整风精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问题,做好12389企业诉求平台线索受理与核查工作,集中整治涉企案件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以及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发生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等问题。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粗暴执法、过度执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