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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政策                                                                                                                                     出入境政策
        出入境便利政策                                                                                                                            出入境便利政策


                                                                                         离境退税

                                                                                         (一) 退税条件
                                                                                         若您在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单日在单家退税商店购
                                                                                         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则可以享受离境退税的优惠。

           海关特别提醒                                                                        (二) 退税率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一般为11%,但您可能还需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三) 退税流程
        禁止出境物品
                                                                                         离境时,您可凭退税商店提供的《离境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以及退税物品和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向海关申请退税。经海关验核并签章后,由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退
        (一) 列入禁止入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税手续。
        (二) 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
        介质及其他物品。                                                                         (四) 退税币种及接收方式

        (三) 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可选择用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则统一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四)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 www.chinatax.gov.cn

        限制出境物品

        (一) 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您可随身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出境,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需申领携带
        外汇出境许可证,并向海关申报。
        (二) 其他限制出境物品详见《海关总署令第43号》


        特定物品规定

        个人携带、托运和邮寄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化行政
        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许可出口
        证明查验放行;个人携带、托运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应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
        的,应予退运。
        海关总署 www.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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